
2016年12月6日,襄陽市委副書記、市長秦軍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,研究并原則通過了 《襄陽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實施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
近年來,隨著襄陽市城市化進程加快,城市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比例不斷加大。但還存在城市交通擁堵加劇致使公交運營效率下降、公交場站功能布局不完善、規劃建設滯后等問題。為從體制機制上解決上述問題和矛盾,《辦法》明確,由交通部門會同城建、規劃、公安、國土、環保等部門,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城市公共交通規劃,在重要交通設施項目、重要工程項目及城市道路規劃建設時,應當分別配套規劃公交換乘中心、公交樞紐站、首末站或??空?、公交專用道和配套公交港灣式站臺。
《辦法》 還明確了將城市公共交通場站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列入城建計劃,優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場站用地等措施,確保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與相關重大工程項目同步規劃設計、同步施工建設、同步竣工驗收、同步交付使用;明確了通過科學設置車道及優先通行信號保證公交優先通行。經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評審機構評審論證后,科學設置城市公交專用道,對雙向六車道、雙向四車道的道路應當根據公交線路通行需要,分別設置高峰時段或全天候公交專用道。為滿足特殊路段公交車輛的通行需求,《辦法》 對這部分路段的信號、標識的設置均做出了專門規定,從而保證公交車輛通行更加通暢無阻。
相關鏈接


滬公網安備31011502010460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