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2014年汽車產銷完成了2372.29萬輛和2349.19萬輛,同比分別增長了7.3%和6.9%。大中型客車產銷分別為258603輛和260259輛,同比分別增長1%和2.6%。2014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生產78499輛,增長了3.5倍,銷售了74763輛,增長了3.2倍。2014年銷售新能源汽車中,乘用車占比71%,客車占27%,貨車和其它乘用車占2%。其中純電動汽車產銷分別為48605輛和45048輛,分別增長2.4倍和2.1倍。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銷分別為29894輛和29715輛,分別8.1倍和8.8倍。
據中國商用車輛網統計,2014年新能源客車銷售18637輛,同比增長80.59%(如果加比亞迪、五洲龍、南京金龍,約有2.5萬輛,同比增加1.5倍),新能源客車占新能源商用車的比重將達到85%。
二、今年以來,新能源汽車大幅度增長的原因主要三個方面:
國家推廣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大,特別是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[2014]35號)文件的發布和實施。
新能源推廣應用補助的推動作用:
純電動客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客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(單位:萬元/輛)
| 車輛類型 | 車長L(米) | ||
| 6≤L<8 | 8≤L<10 | L≥10 | |
| 純電動客車 | 30 | 40 | 50 |
| 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(含增程式) | / | 25 | |
標準體系建設直接關系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。
目前我國已正式發布了75項電動汽車標準,涵蓋電動汽車基礎通用、整車、電池、電機、電控等關鍵總成,基礎設施、充電接口和通訊協議各個領域,明確了電動汽車的分類和定義、動力性經濟性安全性的測試方法和技術要求,規定了電池電機等關鍵零部件的技術條件,規范了充電基礎設施建設,統一了車與設施之間的充電接口和通訊協議??梢哉f目前我國電動汽車標準體系已初步建立,對規范我國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
跟國外比,我國電動汽車標準基本處于國際前列,且具有較強的話語權。國外有的標準,我們都有,有些標準我們要求更嚴、更細、更全。我國的安全標準體系中,從電池單體、電池模塊、電池系統等級別都提出了既科學合理、又比較嚴格的安全要求。
在整車層面,模擬經常發生的洗車、暴雨、道路積水等情況,提出了整車防水安全要求,模擬上述情況,檢驗整車是否出現漏電等安全隱患,保證用戶的安全。
在整車性能指標方面,我國也比歐美國家提出了更詳細的要求,比如我們的純電動乘用車提出了最高車速不低于80km/h、續駛里程不低于80km的要求,這些對于保證電動汽車的節能減排效果、提高消費者對電動汽車的接受程度具有重要作用。
我國電動汽車標準主要如下:
1、基礎通用類:(8項)
2、整車-純電動汽車類(16項)
3、整車-燃料電池電動汽車類(4項)
4、關鍵總成-車載儲能系統類(11項)
5、關鍵總成-驅動系統類(5項)
6、關鍵總成-燃料電池系統類(4項)
7、關鍵總成-電子控系統類(1項)
8、基礎設施類(21項)
9、接口與界面類(5項)
根據工信部和汽標委電動車輛分標委的計劃,“十二五”期間計劃制定47項電動車輛領域的標準。
交通行業標準“混合動力城市客車技術要求”和“純電動城市客車通用技術條件”列入交通運輸部2013年標準制修訂計劃,其中“混合動力城市客車技術要求”已于2014年通過審查。
2015年客標委計劃組織行業制訂“雙源電動城市客車”的技術標準。新能源客車的標準化工作是推動新能源客車發展的重要基礎工作,只有通過統一的技術要求、工程規范和測試認證等標準化手段,才可以保障新能源客車的開發、生產、銷售、使用,有章可循、有標可依,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,從而規范和促進新能源客車有序、高效、快速和健康的發展。
四、關于新能源客車等級評定的問題。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加快新能源客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,加快推進新能源客車在旅客運輸行業的推廣應用,客車分會考慮以現有標準、規范、政策要求為基礎,結合新能源客車生產、使用情況,對新能源營運和公交客車進行等級評定。
新能源客車分類及評定車型范圍:
新能源客車評定車型分為:新能源公共汽車和新能源營運客車;
參加新能源客車等級評定的車型應是插電式(含增程式)混合動力客車或純電動客車,且已列入“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”及“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”。
新能源公共汽車等級評定方法:
新能源公共汽車包括混合動力公共汽車和純電動公共汽車。
混合動力公共汽車除動力性、經濟性等指標要求按照表1規定外,其他等級評定條件按照JT/T 888-2014中相應等級的規定執行,基本技術指標應符合交通行業標準“混合動力城市客車技術要求”。
表1 混合動力公共汽車的動力性、經濟性指標及儲能單元要求
| 技術要求與配置 | 車輛類型及等級 | ||||||
| 特大型 | 大型 | 中型 | 小型 | ||||
| 高二級 | 高一級 | 高二級 | 高一級 | 高一級 | 高一級 | ||
| 動力性 | 加速性能(起步至50 km/h)時間a,s | ≤28(37) | ≤28(37) | ≤24 | ≤25 | - | - |
| 純電動續駛里程bkm | ≥50 | ||||||
| 最大電功率比,% | ≥25 | ||||||
| 節油率c,% | ≥20 | ||||||
| 儲能單元 | 電池或超級電容等裝置 | 配置 | |||||
| 監控報警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儲能單元 | 電池或超級電容等裝置 | 配置 | |||||
| 監控報警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輔助電制動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車載故障診斷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動力電池專用自動滅火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地板鋪蓋物材料燃燒性能分級d,級 | B1-B | ||||||
|
a括號內數值適用于鉸接公共汽車。 b采用40km/h等速法測試。 c節油率的測定方法按GB/T 19754的規定。 d 按GB 8624的規定。 |
|||||||
表2純電動公共汽車的動力性及儲能單元要求
| 技術要求與配置 | 車輛類型及等級 | ||||||
| 特大型 | 大型 | 中型 | 小型 | ||||
| 高二級 | 高一級 | 高二級 | 高一級 | 高一級 | 高一級 | ||
| 續駛里程a km | ≥200 | ||||||
| 動力電池總質量與最大總質量之比,% | ≤16 | ||||||
| 核定乘員數與同車長燃油車輛核定乘員數之比,% | ≥90 | ||||||
| 儲能單元 | 電池或超級電容等裝置 | 配置 | |||||
| 監控報警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輔助電制動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車載故障診斷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動力電池專用自動滅火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地板鋪蓋物材料燃燒性能分級b,級 | B1-B | ||||||
|
a采用40km/h等速法測試。 b按GB 8624的規定。 |
|||||||
新能源營運客車包括混合動力營運客車和純電動營運客車。
混合動力營運客車除動力性、經濟性等指標要求按照表3規定外,其他等級評定條件按照JT/T 325-2013中相應等級的規定執行。
表3 混合動力營運客車的動力性、經濟性指標及儲能單元要求
| 技術要求與配置 | 車輛類型及等級 | ||||||
| 特大型 | 大型 | 中型 | 小型 | ||||
| 高二級 | 高一級 | 高二級 | 高一級 | 高一級 | 高一級 | ||
| 純電動續駛里程a km | ≥50 | ||||||
| 最大電功率比,% | ≥25 | ||||||
| 節油率b,% | ≥20 | ||||||
| 儲能單元 | 電池或超級電容等裝置 | 配置 | |||||
| 監控報警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輔助電制動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車載故障診斷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動力電池專用自動滅火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地板鋪蓋物材料燃燒性能分級d,級 | B1-B | ||||||
|
a采用40km/h等速法測試。 b節油率的測定方法按GB/T 19754的規定。 d 按GB 8624的規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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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4純電動營運客車的動力性及儲能單元要求
| 技術要求與配置 | 車輛類型及等級 | ||||||
| 特大型 | 大型 | 中型 | 小型 | ||||
| 高二級 | 高一級 | 高二級 | 高一級 | 高一級 | 高一級 | ||
| 續駛里程a km | ≥200 | ||||||
| 動力電池總質量與最大總質量之比,% | ≤16 | ||||||
| 核定乘員數與同車長燃油車輛核定乘員數之比,% | ≥90 | ||||||
| 儲能單元 | 電池或超級電容等裝置 | 配置 | |||||
| 監控報警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輔助電制動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車載故障診斷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動力電池專用自動滅火裝置 | 配置 | ||||||
| 地板鋪蓋物材料燃燒性能分級b,級 | B1-B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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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采用40km/h等速法測試。 b按GB 8624的規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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